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迎迎 发表于 2008-5-18 20:24

国务院公告: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

新华网北京http://img1.qq.com/weather/pics/5619/5619723.gif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,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公告全文如下:

国务院公告
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
天心月 发表于 2008-5-19 19:05

http://hiphotos.baidu.com/%C6%DF%C9%AB%CD%C1/pic/item/b6678a13020ed7c3f7039eac.jpg

天心月 发表于 2008-5-19 19:06

http://homeimg.focus.cn/upload/photo/zjm_photos/607/309/3094523.gif

天心月 发表于 2008-5-19 19:06

http://hiphotos.baidu.com/aaaa198924/pic/item/1014670efeb16cd97bcbe1e9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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