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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yy07 发表于 2010-12-29 09:45

现在从宋史上了解北宋时期茶叶买卖


  根据《宋史·食货志·茶上》的记载,宋代榷茶制度,选择交通要道,如江陵府、真州、海
州、汉阳军、无为军、蕲州的蕲口等六地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征收榷茶。开始的时候,在京城、
建安、襄州、复州等地也委派专门的官员进行茶叶管理。在淮南的蕲、黄、舒、光、寿等六州,
官府成立了自己的普洱边防,由官府管理茶叶的生产和销售,这里的茶农都必须加入官府的茶场
,不允许茶叶私下买卖。自真宗赵恒乾兴元年(1022年)置榷茶务,“诸州民有茶,除折税钱外
,官悉市之。许民以东京输金银钱帛,官给券,就榷务以茶偿之”。也就是说,茶农可以将一部
分茶叶折纳两税银,其余的则必须卖给官府的茶场;官府同时也在一定限度内允许民间商人在京
城用金银钱帛购买茶叶,由政府发给交引,然后商人拿着引券到官府设置的任一茶场领茶。后来

由于西北战事吃紧,就号召商人们把粮食运送到边境,在那里领取的交引可以在全国任何一个
地方的茶场领取茶叶。而且,官府对往边境的茶商还给予粮草价值五倍的茶叶作为奖赏。但是,
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获得五倍茶利。有一些商人不知道政府的具体规定,承办官员就适当地加一
些利,就把茶商给打发了,剩余的部分就由这些官员私吞。更有一些人,和官员狼狈为奸地相互
勾结在一起,利用交引,搞起投机生意,买卖茶引。
  与此同时,宋朝的法律还规定:商人向官府交纳的是茶的价格,领取的茶叶只能在官府规定
的地方销售,不得在其他的州、军销售。商人在运送茶叶的过程中,还应当依照规定照章缴纳过
、往商税。
  由于太宗赵炅雍熙年间战乱频繁,朝廷为筹集粮草,鼓励商人入中(类似于现代的中介组织
或者经纪人),于是,一部分商人就加大对官府的贿赂,有的地方把茶叶的销售权低价卖给商人
而从商人那里拿取好处,还有的地方把普洱的价格压得很低且又向茶商多发茶叶而损公肥私。这
种官商勾结的行为使官府蒙受严重的损失。为了改变“商利益博,国用日耗”的状况,早在景德
二年(1005年)真宗赵恒就命盐铁副使林特和李溥等,详审旧制,“召茶商议论……”
  但林特和李溥等人制定新的茶法,茶商们十分不满意,至大中祥符九年(1016年)真宗赵恒
又命翰林学士李迪等人与三司“同议条制。时以茶多不精给,商人罕有饶益,行商利薄……”。
由此,林特和李溥等人的新法告终。

tangwenyao 发表于 2010-12-29 16:12

宋是一个富有朝代,也是一个优雅的朝代,但不强大。

茶博汇老沛 发表于 2010-12-29 22:26

这只是一个片段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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