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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原文由 北方茶客 发表于 2006-2-22 14:30:26 :引用:原文由 老树新芽 发表于 2006-2-22 13:52:12 :据统计,各位的贡献的50%在云南省外的销量商手里,剩下的30%在云南的制作和批发商手里,10%在原料收购商手里,10%在茶农手里。从以上情况看,基本是这样:1、茶农:投入100%工作量,得到全部利润的10%2、收购:投入100%工作量,得到全部利润的10%3、制作和批发:投入100%工作量,得到全部利润的30% (税前)4、代理和经销商:投入100%工作量,得到全部利润的50%(税前)诸位觉得这样分配合理吗?
引用:原文由 老树新芽 发表于 2006-2-22 13:52:12 :据统计,各位的贡献的50%在云南省外的销量商手里,剩下的30%在云南的制作和批发商手里,10%在原料收购商手里,10%在茶农手里。
据统计,各位的贡献的50%在云南省外的销量商手里,剩下的30%在云南的制作和批发商手里,10%在原料收购商手里,10%在茶农手里。
从以上情况看,基本是这样:
1、茶农:投入100%工作量,得到全部利润的10%
2、收购:投入100%工作量,得到全部利润的10%
3、制作和批发:投入100%工作量,得到全部利润的30% (税前)
4、代理和经销商:投入100%工作量,得到全部利润的50%(税前)
诸位觉得这样分配合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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